每件事:几步 · 花多少 · 带什么

卤味店进货和加工怎么合规:猪肉要来自定点屠宰、熟制品2小时内降到21℃

开卤味店做肉类进货和加工,猪肉必须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并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国务院令第742号,2021年8月1日施行,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需要冷冻冷藏的熟制品,要在2小时内把中心温度从60℃降到21℃,再经2小时或更短时间降到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7.7.3,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下面按进货查验、销售分区、加工冷却、库房贮存的顺序,把每一步要留的凭证和要满足的条件列清楚。

进货时,猪肉和其他肉要查哪些凭证?

猪肉有硬性来源要求。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生产经营的生猪产品,必须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国务院令第742号,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也就是说,你店里的卤猪肉、猪耳朵等,源头得是定点屠宰厂,而且要有两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进货查验要按供货方留不同的证明。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2018年10月1日施行,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6.3.1的规定:

供货方 要查验、留存的证明
食品生产者 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6.3.1.1)
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食品销售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等(6.3.1.2)
食用农产品个体生产者 有效身份证明(6.3.1.3)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6.3.1.4)
集中交易市场 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6.3.1.5)
畜禽肉类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6.3.1.6)
猪肉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6.3.1.6)
每笔采购 留存购物或送货凭证(6.3.1.8)

原文: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采购畜禽肉类的,还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如果你卖的是外购成品再分装,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自制批量出售可能涉及食品生产,各地口径不同,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答复为准。办证和分装要求可看本站《卖卤味熟食要办什么证》。

销售区生熟怎么分区?

销售场所要把不同性质的食品区域分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分开,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应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2024年3月30日施行,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通道也要分开设置: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的回收通道及入口要分开。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使用无污染的方式覆盖运送成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4.2.3,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熟制品怎么做冷却和再加热?

需要冷冻(藏)的熟制半成品或成品,应在熟制后立即冷却,并在清洁操作区内进行,盛放容器上标注加工制作时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7.7.1、7.7.2,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冷却的温度和时限是硬指标:采用切块、搅拌、冷水浴或专用速冷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在2小时内从60℃降至21℃,再经2小时或更短时间降至8℃(7.7.3,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已经做好的高危易腐食品,如果在8℃~60℃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且没变质的,食用前必须再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7.8.1、7.8.2,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冷藏设施和库房有什么硬性要求?

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要求,要设置相应的食品库房或贮存场所、贮存设施以及冷冻、冷藏设施;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的,要分设存放区域并有明显区分标识。冷冻、冷藏柜(库)应设有可正确指示内部温度的测温装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库房里要设足够数量的存放架,使食品和物品离墙离地:距离地面应在10cm以上,距离墙壁宜在10cm以上(5.7.5,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原料贮存还要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原料(6.4.1、6.4.8,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关于亚硝酸盐、未检疫肉、注水肉等雷区,见本站《卖卤味熟食的雷区》。装修设备、人工、原料成本和房租各地不同,看报价,这里不列成本数字。各省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摊贩有单独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法授权各省制定,各地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常见问题

猪肉没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能卖吗?

不能。生产经营的生猪产品必须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进货时猪肉还要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6.3.1.6)。

外购成品分装和自制自卖,进货查验要求一样吗?

不一样。外购成品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自制批量出售可能涉及食品生产,各地口径不同,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答复为准。共通的是:猪肉都要来自定点屠宰厂并带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熟制品冷却没在2小时内降到21℃以内怎么办?

法规要求2小时内从60℃降至21℃、再经2小时或更短时间降至8℃(7.7.3)。没达到就要走再加热流程:在8℃~60℃存放2小时以上且未变质的,食用前再加热到中心温度70℃以上(7.8.1、7.8.2)。具体执行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为准。

各省对小作坊、小餐饮、摊贩的管理一样吗?

不一样。食品安全法授权各省制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摊贩的单独管理办法,各地不同,本页不收,以当地规定为准。

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