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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招脱贫人口和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怎么减税:每人每年6000元,先找人社认定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或者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并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享受税收扣减。国家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各省级政府可在30%的幅度内上浮具体标准。

这项政策不是录用后直接报税减钱。企业要先向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申请《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再按实际工作月份和当年实际应缴税费计算扣减限额。依据是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以上政策状态核实于2026-10-01。

哪些人属于企业招用的重点群体?

企业需要分别核对拟招用人员的身份和现有证件:

人员类别 企业需要满足的身份条件 主要依据
脱贫人口 属于脱贫人口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2023-08-02发布,核实于2026-10-01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并持有注有“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同上

仅口头表示“失业半年以上”不等于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还要注意证件种类以及是否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企业应先把人员身份、证件和劳动关系核清楚,再申请认定。

现行公告的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该日期之后是否继续实施,目前没有公开信息;不能把现有政策直接写成长期有效。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2023-08-02发布,核实于2026-10-01。

招一个人要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享受定额扣减,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招用人员属于脱贫人口,或者属于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规定证件的人员。
  2. 企业与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也包括在内。
  3. 企业依法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4. 企业向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认定,并取得《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符合条件后,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计算,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扣减相关税费。扣减范围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国家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由省级政府上浮30%,各地可能确定不同标准,应同时核对本省现行口径。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2023-08-02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2024-03-29发布;均核实于2026-10-01。

去哪里认定,要带哪些材料?

企业应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而不是仅向税务机关口头确认。国家公告列明的基础材料包括:

材料 具体要求
招用重点群体清单 写明人员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类别、在本企业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 包括企业纸质或电子劳动合同
社保缴纳记录 包括为企业依法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记录

人社部门核实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取得《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脱贫人口、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不同身份对应的具体认定材料,各地办事要求可能不同。办理前应到当地人社部门或政务服务网核对完整材料清单,不要只凭通用清单准备。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2024-03-29发布,核实于2026-10-01。

每人每年6000元,是直接抵6000元税款吗?

不一定。6000元是计算扣减限额的年度定额标准,不是企业当期实际减免额。

企业当年的扣减限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扣减限额=各名重点群体在本年度已实际工作月数之和÷12×年度定额标准

其中,某名人员的实际工作月数,按照企业在该纳税年度已经为该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员工年中入职、社保记录跨月或人员当年度离职时,不能只按劳动合同上的日期机械计算,应以本年度依法缴纳社保的时间核算。

同时,扣减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额。计算出的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到以后年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2024-03-29发布,核实于2026-10-01。

年底还有一笔没扣完的限额,怎么处理?

企业日常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果小于年度扣减限额,剩余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用于扣减企业所得税。

这不是把当年未使用的全部限额无限期结转。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仍未扣减完,剩余部分不再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2024-03-29发布,核实于2026-10-01。

同一个人有多重身份,或者同时符合其他政策,能否重复减税?

不能重复享受。

企业同时招用不同身份的人员,可以分别按照规定适用各自对应的政策。例如,同一家企业招用了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残疾人,可以按规定分别办理和计算。

但如果同一个员工同时具有多重身份,只能选定一个身份享受税收政策,不能把同一个人的年度扣减限额重复计算。员工既符合本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时,企业可以在政策中选择最优惠的一项,但不得重复享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2024-03-29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2023-08-02发布;均核实于2026-10-01。

以前年度符合条件但没申报,还能补办吗?

以前年度招用人员已经符合政策条件,只是企业未及时申报享受的,可以依法申请退税。

但如果提出申请时,该人员已经从企业离职,不再追溯执行。因此,企业发现漏报后应尽快核对人员是否仍在职、劳动关系是否仍然存在,并依法办理,不能把这项规定理解成离职后仍可无限期追溯。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2024-03-29发布,核实于2026-10-01。

常见问题

6000元是国家统一固定金额,还是各省都可能更高?

6000元是国家公布的年度定额标准;省级政府最高可在30%的幅度内上浮具体定额标准。因此,国家标准和各省实际执行标准可能不同,企业应同时核对本省现行规定。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2023-08-02发布,核实于2026-10-01。

员工只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依法交社保,可以享受吗?

不可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是适用条件。公告明确要求企业依法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缴纳时,不能仅凭劳动合同主张享受。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2023-08-02发布,核实于2026-10-01。

人社认定完成后,企业能拿到的证明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企业申请时需要提交招用重点群体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纳记录。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2024-03-29发布,核实于2026-10-01。

政策到2027年12月31日以后还能继续用吗?

现行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此日期之后是否延续,目前没有公开信息,企业不能预设政策会延续,应关注后续官方文件。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2023-08-02发布,核实于202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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