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怎么办:15日内申请复审,评审费750元,别错过这个期限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对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的纸质申请受理费为750元,网上申请为675元,但官网标注网上渠道“部分待开通”;以上期限和收费均于2026年10月1日核实,现阶段适用201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收费公示。
期限从“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算,不是从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算。现行法还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驳回后先看哪些信息?
先核对驳回通知中的以下信息:
- 申请商标名称及申请编号;
- 被驳回指定的商品或服务;
- 驳回所涉及的具体法律理由;
- 通知日期和材料所载明的期限;
- 是否只有部分指定商品被驳回。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如果申请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与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局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该法于2019年4月23日公布、2019年11月1日施行,现阶段适用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和收费情况于2026年10月1日核实。
通知内容不清楚时,不要仅按寄出日期估算,应尽快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涉及商标注册官费及其他申请费用的,可另看商标注册官费怎么算:限10个商品,超出每个再加30元。
15日申请复审要按什么时间轴办?
| 环节 | 现行期限 | 要做什么 | 出处及核实日期 |
|---|---|---|---|
| 收到驳回通知 | 作为起算点 | 核对通知内容,确定实际申请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申请驳回复审 | 15日内 | 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等待复审决定 | 9个月内 |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作出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特殊情况延长 | 可延长3个月 | 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对复审决定起诉 | 30日内 | 自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
法定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驳回申请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关决定生效。该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六条,于2026年10月1日核实。
复审费是750元吗?
要看申请方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收费公示显示:
| 申请方式 | 受理费 | 公示备注 |
|---|---|---|
| 纸质申请 | 750元 | 官网收费公示列示 |
| 网上申请 | 675元 | 官网标注“部分待开通” |
以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公布的商标评审受理费,收费页面于2019年7月1日发布并实施,于2026年10月1日核实;官方页面未标注页面更新日期,实际缴费前应再以中国商标网当前页面为准。
标题中的750元对应纸质申请,不能直接视为所有申请方式的统一费用。商标近似查询收费没有官方统一金额,各家报价不同;需要代办服务的,代理服务费也应以书面报价为准,本文不推荐代办机构,也不承诺一定能够复审成功。
部分商品被驳回,能不能只处理通过的部分?
可以分割申请。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如果只在部分指定商品上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将被初步审定的部分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操作时重点核对:
- 哪些指定商品被驳回;
- 哪些商品或服务已经初步审定;
- 拟分割部分与被驳回部分能否明确区分;
- 分割申请应如何提交。
“保留原申请日期”是分割申请的法定效果,但不代表对被驳回部分也自动获得注册。商标应按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保护范围以商标局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为限。
新旧《商标法》对驳回复审的规定有什么变化?
截至2026年10月1日,仍适用2019年修正版;从2027年1月1日起,适用202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核心期限没有变化:
| 对照项目 | 2019年修正版,现阶段适用 | 2026年修订,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
|---|---|---|
| 驳回通知 | 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 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 |
| 申请复审期限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 |
| 受理复审申请的主体 | 商标评审委员会 | 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 |
| 作出复审决定期限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 |
| 特殊情况延长 | 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3个月 | 经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个月 |
| 对复审决定起诉期限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 |
变化主要是受理复审申请的主体表述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批准延长的表述也作了相应调整。15日、9个月、可延长3个月、30日这组期限继续保留。
2026年修订法于2026年6月26日公布,将于2027年1月1日施行;该信息于2026年10月1日核实。截至核实日,新法施行后的评审收费是否调整、实施条例是否修订,官方材料尚无明确信息,不能把现行收费标准直接视为2027年的最终标准。
现在应先完成哪些动作?
- 登记收到通知的日期。现行复审期限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 核对驳回范围。确认是全部指定商品被驳回,还是只有部分被驳回,来源为该法第三十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 决定是否复审。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在期限内提出复审;期限届满不申请,驳回决定将依法生效。
- 判断是否分割。部分商品被驳回时,可以把初步审定部分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并保留原申请日期,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二十二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 核对缴费方式。纸质申请受理费为750元,网上申请为675元,但官网标注网上渠道“部分待开通”,以中国商标网当前收费页面为准。
- 保存后续期限。对复审决定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常见问题
15日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现行法规定,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计算15日。通知日期、签收记录和提交申请日期都应妥善保存;该期限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收到驳回通知后没有申请复审会怎样?
法定期限届满后,对驳回申请决定不申请复审,驳回申请决定生效。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六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只有部分商品被驳回,可以单独保留通过的商品申请吗?
可以。现行实施条例允许把初步审定部分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该规定于2014年4月29日公布、2014年5月1日施行,并于2026年10月1日核实。
复审最迟什么时候能拿到决定?
现行法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这是法定处理时限,不是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四条,2026年10月1日核实。
2027年1月1日以后期限会变吗?
202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仍保留收到驳回通知后15日内复审、9个月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月以及收到复审决定通知后30日内起诉的安排。新法信息于2026年10月1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