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业社保补贴和场地费补贴:社保补50%、场地费最高10000元
上海初创期创业组织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满6个月后,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相关保险缴费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进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并在孵化期内创办创业组织的团队,可申请场地费补贴,最长6个月、总额最高10000元。两项政策分别面向“吸纳就业”和“入孵创业”,不能仅凭注册了公司就同时申请。
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创业扶持政策举措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1号),政策自2023-01-01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12-31;以下内容核实于2026-10-01。
上海创业社保补贴谁能申请?
申请主体是在上海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
被吸纳的劳动者应属于以下人员之一:
- 本市户籍劳动者;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 办理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享受优惠资格认定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创业组织吸纳上述劳动者在沪就业满6个月后,可以按吸纳的本市劳动者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上海创业社保补贴补多少?能补几个人、补多久?
| 项目 | 现行标准 |
|---|---|
| 补贴比例 | 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 |
| 每月补贴人数 | 每个创业组织以8人为限 |
| 补贴期限 | 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 |
| 享受次数 | 同一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创办的创业组织只能享受一次 |
| 资金来源 | 注册所在区的就业补助资金 |
以上均为沪人社规〔2023〕1号规定,文件自2023-01-01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12-31;核实日期为2026-10-01。
需要注意,50%是相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补贴比例,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缴费额的50%,也不是向每名员工发放固定金额。
创业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能叠加吗?
不能对同一名劳动者重复享受。
同一创业组织吸纳同一名劳动者时,应根据劳动者身份,从以下三项政策中选择一项:
- 创业组织吸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
- 上海就业援助政策规定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上海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也就是说,创业社保补贴与另外两类社保补贴之间实行“三选一”,不能同时享受。上述规则来自沪人社规〔2023〕1号,核实日期为2026-10-01。
上海创业场地费补贴谁能申请?
申请主体是进入上海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并且在孵化期内成功创办创业组织的创业团队。
成功创办的创业组织须属于以下类型之一:
- 小微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农民合作社;
- 民办非企业单位。
如果只是租用了场地,但团队没有进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者在孵化期内没有成功创办上述创业组织,不能仅凭租赁合同直接套用这项补贴。
上海创业场地费补贴能补多少?
| 项目 | 现行标准 |
|---|---|
| 补贴期限 | 不超过6个月 |
| 补贴范围 | 创业团队入孵至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间实际承担的工位费 |
| 补贴总额 | 最高不超过10000元 |
| 资金分担 | 市、区按7:3的比例共同承担 |
这里的10000元是补贴总额上限,不是每个工位每月固定补贴10000元;实际补贴还受入孵至组织注册登记期间实际承担的工位费和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约束。
场地费补贴规则来自沪人社规〔2023〕1号。该文件自2023-01-01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12-31;核实日期为2026-10-01。
上海创业场地费补贴怎么申请?
目前掌握的沪人社规〔2023〕1号明确了补贴对象、期限、金额和资金分担,但没有列出完整申请材料、线上入口及具体经办窗口,不能据此编造材料清单。
实际办理时可按以下顺序准备和核实:
-
确认组织类型。
核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 -
核对劳动者身份和就业时间。
创业社保补贴要求吸纳符合条件的本市劳动者就业满6个月。 -
核对社保补贴人数和累计期限。
每个创业组织每月补贴人数以8人为限,期限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还要确认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否已经享受过该项政策。 -
保存工位费材料。
申请场地费补贴时,应重点核对从创业团队入孵至创业组织注册登记期间实际承担的工位费。正式申请所需票据、协议和其他材料,以受理部门要求为准。 -
向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咨询。
沪人社规〔2023〕1号写明相关资金从注册所在区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但没有给出统一线上入口。申请人应向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确认受理方式、材料和办理要求。
旧场地房租补贴过渡申请还能补吗?
不能按旧规继续申请。沪人社规〔2023〕1号中的旧规过渡条款已不再适用: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符合沪人社规〔2018〕37号相关规定的初创期创业组织,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出场地房租补贴首次申请,首次申请截止期限已经过去。
社保补贴和场地费补贴可以一起申请吗?
两项政策有不同触发条件:
- 创业社保补贴看的是创业组织吸纳符合条件的本市劳动者,以及就业是否满6个月;
- 场地费补贴看的是创业团队是否进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并在孵化期内成功创办创业组织。
因此,符合两项条件的创业组织可以分别核对申请条件,但这不等于同一笔费用可以重复补贴,也不能据此推断任何具体到账金额。沪人社规〔2023〕1号明确了各自的条件和上限,核实日期为2026-10-01。
常见问题
上海创业社保补贴是不是把单位承担的社保全部补回来?
不是。现行标准为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
创业组织吸纳8名以上员工,社保补贴是不是都能报?
现行文件规定,每个创业组织每月补贴人数以8人为限。这里是“每月补贴人数”的政策上限,不等于对第9名及以后人员的缴费一律不享受其他就业政策;其他政策是否适用,应按对应文件和劳动者身份另行核对。
场地费补贴是按固定比例退租吗?
不是。场地费补贴以创业团队入孵至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间实际承担的工位费为限,期限不超过6个月,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并非统一按租金比例补贴。
同一创业组织可以多次享受创业社保补贴吗?
同一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创办的创业组织,只能享受一次该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申请入口和材料清单在哪里查?
现有沪人社规〔2023〕1号没有列出统一线上入口和完整材料清单。申请人应向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咨询,以受理部门公布的现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