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没到起征点也能开,放弃免税有什么讲究
小规模纳税人即使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也可以选择对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1%征收率的,应按1%开具增值税发票。上述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关键在于:放弃免税、放弃减税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优惠不是一回事。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依《增值税法》第二十七条,放弃优惠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享受该项优惠,但小规模纳税人不受这一限制。来源为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4号公告解读,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没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开专票吗?
能,但需要主动选择放弃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可以选择对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这里有两个选择需要注意:
| 选择 | 适用情形 | 政策处理 |
|---|---|---|
| 保留免税 | 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 | 不因本次交易开具专票而自动放弃免税 |
| 放弃免税 | 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但需要开具专票 | 可对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选择放弃免税 |
| 放弃减税 | 适用1%征收率政策 | 可对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减税并开具专票 |
因此,“未达到起征点”不等于“不能开专票”,而是需要先对有关应税交易作出放弃免税或减税的选择。相关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一条、第四条,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1%征收率与放弃减税是什么关系?
现行衔接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这项政策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
如果纳税人不想享受减按1%征收的优惠,可以选择对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源分别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的第(三)部分第6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四条,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需要注意业务范围。现行1%征收率政策明确排除了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因此不能把上述规则直接套用到这些交易。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现行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10月1日,尚无该日期之后是否延续的官方文件,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放弃优惠后,三十六个月内还能不能继续享受?
一般规则与本次公告并不矛盾。
《增值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放弃优惠限制是:纳税人在放弃优惠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次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在2026年第4号公告解读中同时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属于例外。
因此,不能简单理解为“小规模纳税人一旦放弃免税或减税,就必须等待三十六个月”。本次放弃优惠后能否再次享受,应当结合具体优惠项目和届时有效政策判断;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小规模纳税人例外,不能被解释为对所有优惠都永久失去资格。来源为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4号公告解读,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开专票前要核对哪些事项?
在目前公开规则范围内,可以先核对以下内容:
- 纳税人身份:确认当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 交易范围:确认是否属于现行1%征收率政策涵盖的应税交易,并单独核对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
- 起征点状态:确认销售额是否达到起征点。
- 优惠选择:未达到起征点但要开专票的,确认对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适用1%征收率政策的,确认是否放弃减税。
- 发票税率口径:适用1%征收率政策时,应当按照1%开具增值税发票。
- 优惠选择记录:保存放弃免税或减税的选择资料,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没有规定必须使用某一种本地备案表单,具体材料看主管税务机关。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额应当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七条、第八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数电发票具体怎么点?各地是不是一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明确了能否开具专票、放弃哪项优惠以及适用1%征收率时如何开具发票,但没有提供数电发票界面的统一逐步操作说明。
实际开票入口、需要提交的资料和系统操作路径,应以电子税务局当前页面及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不同地区的页面名称或办理流程可能不同,不宜照搬其他地区、其他主体的操作步骤。
常见问题
放弃免税后,还能开具普通发票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明确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告没有规定放弃免税后只能开具专票,也没有提供各类发票的完整开具细则。普通发票如何开具,应结合交易、优惠状态以及电子税务局当前规则确认。上述公告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放弃减税后,专票还能按1%开吗?
不能一概而论。适用1%征收率政策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要求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选择放弃减税后,专票适用的计税口径还需要按届时有效规则及开票系统处理,不能自行推定。公告2026年第4号第四条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交易都适用1%征收率吗?
不是。现行衔接政策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来源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的第(三)部分第6点,现行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放弃免税会不会影响以后继续享受优惠?
《增值税法》第二十七条的一般限制是放弃优惠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享受该项优惠,但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小规模纳税人除外。具体业务应区分优惠项目,不能把这一例外扩大理解为放弃任何优惠后都不受限制。来源为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4号公告解读,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