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事:几步 · 花多少 · 带什么

接手转让的店铺:转让费怎么谈、转让协议要写清哪几件事

接手转让的店铺不是“给钱接手”一件事,而是三层关系要同时摆平:和房东的租约、原店的债务、店里的证照。最关键的一条——没拿到房东同意就先付钱,后面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租赁合同[1]。

先看结论

  • 转租必须出租人同意;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谈转让费之前先把这件事落纸面。
  • 营业执照不能买、不能借: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并吊销[2]。个体户要走“变更经营者”。
  • 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样不得转让[3];许可证载明事项变化的,要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3]。
  • 原店欠的钱不会自动跟你无关: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1],协议里要写清交接日前后的承担方。
  • 定金别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1]。

要花哪些钱

项目 金额或收费标准 说明
店铺转让费(顶手费) 看报价 资料里没有公开行情或官方参考标准,不估。金额由双方谈,对照同地段租金、剩余租期、设备与库存现状逐项核价后再谈总价。
定金 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1] 交给转让方;收定金方违约须双倍返还。超出20%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个体户变更经营者相关税费 各地不同 先去税务部门开清税证明[4],具体税额问当地税务机关。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各地不同 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3],是否收费、收多少问当地窗口。

接手步骤

  1. 找房东确认转租——承租人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1]。建议三方(出租人、原经营者、你)签补充协议,或与你直接重签租赁合同。注意:转租期限超过原承租人剩余租期的,超出部分对出租人不具约束力[1]。
  2. 查清并锁定原店债务——让原经营者列清交接日前的欠款、贷款、供应商货款、会员预付款,写进协议并明确承担方;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1]。
  3. 谈转让费与定金——定金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1]。把设备、库存、会员余额、装修现状逐项列清单、核价,再定总价,别只报一个打包数。
  4. 办个体户变更经营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4],提交:申请书、税务部门清税证明、变更前后经营者共同签署的承诺书、变更后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4]。前提是已结清税款、妥善处理债权债务[4][5]。
  5. 处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变更后,许可证载明事项变化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3];地址迁移要重新申请[3]。经营者变更后是否只需办变更、还是须重新申请,78号令未单列,建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
  6. 现场交接——按清单核设备、库存、钥匙、水电账户、平台账号,双方签交接单留底。

要准备的材料

  • 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或三方补充协议[1]
  • 原店债权债务清单与承担约定[1]
  • 转让协议(含定金、违约、交接条款)[1]
  • 个体户变更经营者:申请书、税务清税证明、双方承诺书、变更后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4]
  •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向原发证部门申请的材料[3]

容易踩的坑

  • 先付转让费、后补房东同意:出租人可解除合同[1],钱可能拿不回。
  • 以为“连执照一起买”省事:营业执照不得转让,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以下,情节严重10万—50万并吊销[2]。
  • 协议不写交接日前债务:债务转移需债权人同意[1],只口头说“店归你、债归他”容易背账。
  • 食品经营许可证直接“过户”:许可证不得转让[3],要按变更或重新申请走,别私下交接收据。
  • 定金写满全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1]。

常见问题

转让费一般要给几个月租金?

未找到公开行情或官方参考标准,本页不估。金额由双方谈,建议对照同地段租金水平、剩余租期长短、设备与库存现状逐项核价,再谈打包总价,并在协议里附明细。

个体户营业执照能不能直接改名接着用?

不能转让[2],但个体户可以变更经营者,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4]。前提是结清税款、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并提交清税证明和双方签署的承诺书[4][5]。涉及食品经营的,许可证还要单独走变更或重新申请[3]。

食品经营许可证跟着店走吗?

许可证不得转让[3]。经营者变更后,许可证载明事项变化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3];地址迁移需重新申请[3]。是否仅办变更即可,各地执行口径可能不同,建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可先看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原店主欠的货款会算到我头上吗?

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1]。协议要写清交接日前的债务由原经营者承担,并附清单;交接后新发生的由你承担。若债权人未同意转移,原店主仍可能被追讨,所以清单和书面约定要留好。办个体户变更也可参考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办。


来源与核实日期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转载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布或生效 2020-05-28,核实 2026-09-30:原文链接
  2. 国务院(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发布或生效 2021-07-27,核实 2026-09-30:原文链接
  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公报),《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发布或生效 2023-06-15,核实 2026-09-30:原文链接
  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公报),《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3号,发布或生效 2025-06-03,核实 2026-09-30:原文链接
  5. 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收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发布或生效 2022-10-01,核实 2026-09-30: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