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学校食堂或做团餐要办什么手续:先有食品经营许可,跨省承包要报告
承包学校食堂或做团餐,第一道手续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跨省承包的,还要向食堂所在地和营业执照住所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现行依据是教育部令第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年4月1日施行)和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8号《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日施行),核实于2026年10月1日。
必须办的手续
食品经营许可
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取得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具有与所承包食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学校食堂本身也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许可证。
| 项目 | 内容 |
|---|---|
| 依据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21号《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部令第45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
| 去哪办 | 承包经营企业应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
| 要具备 | 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许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规定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 办完多久 | 规定未写明食品经营许可的核发时限,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为准 |
| 收不收费 | 规定未写明食品经营许可收费;个体工商户、企业注册登记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或暂停征收(财税〔2014〕101号),但这是登记费,不是许可费 |
发包的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也要落实管理责任: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方的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集中用餐单位把食堂交给社会单位承包的,还要建立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承包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与承包方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协议、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检查规定、发现违法及时制止并报告,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保障供餐的应急措施。
视情况办的手续
跨省承包要报告
跨省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向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和营业执照标注的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营规模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还要与拟承包食堂的经营面积、经营项目、供餐人数等相匹配。
经营形式变化:变更许可或报告
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从自营改为承包经营,或承包经营企业发生变化的,要申请变更许可。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以外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发生同样变化的,应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
网络经营、外设仓库、向学校供餐要报告
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的、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或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的,应当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学校食堂与团餐(供餐单位)不是一回事
规定把两类主体分得很清楚:学校食堂,指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就餐空间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供餐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做团餐多对应“供餐单位”这一类,同样要先解决食品经营许可,再按上面“视情况办”的条目看要不要报告。
食堂日常怎么留样、采购要留什么凭证,看做学校团餐日常怎么管。留样不足、采购亚硝酸盐这类雷区会面临罚款,看做团餐和食堂承包的雷区。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团餐)的额外条件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除上面通用要求外,还有几条硬条件:
- 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均同)。
- 食品处理区面积应与单次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具体比例通则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各地不同,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规定为准。
- 需要分餐的应设置分餐间,分餐间设置应符合专间要求。
- 应设有冷却和分装、分切直接入口易腐食品等的专间。
团餐公司怎么开:实体登记怎么走
团餐生意可以先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登记: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使用名称的,名称也要登记。申请经营场所登记要提交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的,可以把电商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会标注“(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
- 登记费:个体工商户、企业注册登记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财税〔2014〕101号),办营业执照不再收登记费。
- 年报: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 变更: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几点说明
- 食堂承包的利润率、管理费、投标报价:没有公开可信数字,各地不同看招标文件,本文不展开。
- 食堂承包的招投标流程:本文只梳理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招投标流程以学校或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 旧规定:2002年发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已废止,不能再当现行依据;该旧规定里曾写“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同样不再适用。
常见问题
承包学校食堂一定要自己有食品经营许可吗
要。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取得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并具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堂食品安全负责。
跨省承包到底向哪里报告
向两个地方报告: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营业执照标注的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面积要求是多少
食品处理区面积要与单次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需要分餐的要设分餐间,并设有冷却和分装、分切直接入口易腐食品的专间。面积与供餐人数的具体比例由各省制定,各地不同,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规定为准。
做团餐用个体工商户还是公司
都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要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事项包括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登记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具体选哪种主体,按你的经营规模和地方要求定,本文不替你下结论。
旧规定里“操作间不小于8平方米”现在还适用吗
不适用。那是2002年旧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里的要求,该规定已被教育部令第45号取代并废止,不能再作为现行标准。